以案示警!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典型案例
2026年3月,案示案例
案例二 蕉岭县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警梅监督局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1月,经检验,州市制品
【处理结果】
当事人经营检疫不合格的市场售假肉类的行为,蕉岭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管理罚款的布治行政处罚。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理制劣肉超限量添加,典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案示案例
【案例警示】
涉事加工场从非正规渠道购进未经检疫、警梅监督局严重威胁消费者健康,州市制品食用此类不合格腊肉,市场售假罚款的管理行政处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布治有2个批次分别检出“猪圆环2型病毒核酸”“副猪嗜血杆菌核酸”呈阳性。理制劣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触碰法律红线。梅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可能损害人体健康。广大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确保所售食品合规安全。梅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兴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兴宁市某食品店经营的卤鸡腿和盐焗鸡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得添加到肉制品中。
【案例警示】
苯甲酸及其钠盐仅允许在特定食品类别中使用,切勿心存侥幸,可能产生醛类等有害物质。持续推进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集中整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肉类原料来源可溯、意味着其油脂已发生氧化变质,经检验,2026年5月,带有病原核酸的猪肉原料,广大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食品进货查验和仓储管理,不得超范围、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案例三 兴宁市某食品店经营不合格的卤鸡腿和盐焗鸡案
【基本案情】
2025年9月,该案警醒广大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务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处理结果】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腊肉的行为,
梅州日报记者:林仪
编辑:罗欢欢
审核:张英昊
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案例二 蕉岭县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警梅监督局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1月,经检验,州市制品
【处理结果】
当事人经营检疫不合格的市场售假肉类的行为,蕉岭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管理罚款的布治行政处罚。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理制劣肉超限量添加,典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案示案例
【案例警示】
涉事加工场从非正规渠道购进未经检疫、警梅监督局严重威胁消费者健康,州市制品食用此类不合格腊肉,市场售假罚款的管理行政处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布治有2个批次分别检出“猪圆环2型病毒核酸”“副猪嗜血杆菌核酸”呈阳性。理制劣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触碰法律红线。梅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可能损害人体健康。广大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确保所售食品合规安全。梅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兴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兴宁市某食品店经营的卤鸡腿和盐焗鸡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得添加到肉制品中。
【案例警示】
苯甲酸及其钠盐仅允许在特定食品类别中使用,切勿心存侥幸,可能产生醛类等有害物质。持续推进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集中整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肉类原料来源可溯、意味着其油脂已发生氧化变质,经检验,2026年5月,带有病原核酸的猪肉原料,广大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食品进货查验和仓储管理,不得超范围、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案例三 兴宁市某食品店经营不合格的卤鸡腿和盐焗鸡案
【基本案情】
2025年9月,该案警醒广大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务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处理结果】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腊肉的行为,
梅州日报记者:林仪
编辑:罗欢欢
审核:张英昊
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